2010年,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继续坚持“以城市为中心,以构建和谐语言生活、提高国民语言文化素质为目标,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领域,以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推广普通话宣传周、语言文字测试、经典诵读活动为抓手,坚持基础工作和开创性工作并重”的工作思路,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召开2010年度全省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总结2009年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
二、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省人大、省教育厅、省语委联合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执法检查。对我省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督促各级政府、各部门依法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管理以及出台地方性规章,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及制定改进措施,动员全社会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法制观念。
三、分类指导、重点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
重点推动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同时带动三类城市评估。其中滨州、日照上半年达标,东营、泰安、临沂、济宁年底前完成评估工作;淄博、潍坊上半年完成城市达标的复评工作。协调解决迎评工作中遇到的机构、人员、社会用字管理、语言文字测试等问题。通过评估促进制度建设、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培训,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四、广泛开展“中华诵”和“中华赞”活动
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的要求,继续推动、拓展以传统节日为主题的“中华诵”和“中华赞”活动。策划制定好我省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好省级选拔赛和决赛,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扩大大中小学生参与面;组织“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活动的省级初选与上报;积极协助潍坊市政府筹办“中华诵全国中小学生夏令营”;精心组织“中小学校长经典诵读论坛”。促进经典诵读活动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结合,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结合,与素质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机融合,着力提升广大教师学生的语言文化综合素质和全民的传统文化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