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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2009-03-25 10:30:14 admin 点击: []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的负责全院语言文字工作的常设机构。院语委由学院指定一名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全面领导、协调语言文字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院语委的工作职责是:

    一、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宣传国家语委、教育部和省语委、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关精神,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统一认识,提高全院师生语言文字工作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院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定期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部署、检查、评估各系部、各部门语言文字工作。

    三、制订每年度语委工作计划,做好每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

    四、做好有关语言文字工作各类信息资料的建档与管理工作。

    五、向院领导提出建议,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将普通话达标情况列为教师职务评聘、学生评优、综合素质测评及学生学历证书发放的条件之一。

    六、提出将语言文字工作的硬件建设列入校园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的建议,对学院使用规范化汉字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七、协调各有关部门力量,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板报等一切手段,全方位地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形成校园语言文字工作氛围。

    八、定期组织全院性的语言文字基本功竞赛,把检查评估、表彰先进结合起来,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学工作运行机制,努力使普通话成为全院性的教学语言、工作语言、交际语言。

    九、建设好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对学生及中青年教师、工作人员进行普通话强化训练,组织好师生的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

    十、定期向院领导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院语言文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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